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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10 - 09
    别大意!出口HS编码填错的严重后果,你知道吗? 一纸编码,关乎企业生死!在国际贸易中,一个看似简单的数字组合——HS编码,却承载着不简单的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它如同商品的“国际护照”,直接决定了进出口商品的税率、监管条件以及贸易待遇。许多外贸企业却对这个小小的编码缺乏足够重视,认为“差不多就行”,结果付出了惨痛代价。什么是HS编码?HS编码即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由世界海关组织制定,是全球贸易的通用语言。这个编码系统涵盖了超过5000种商品类别,98%的国际贸易商品都在其管辖范围内。HS编码的前6位是国际统一的,后面几位则根据各国需求细化。我国的HS编码共13位,其中前8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编码,后几位是根据监管、统计等需要增加的。填错HS编码,这些严重后果你想过吗?1. 巨额罚款与经济损失错误申报HS编码,轻则面临货物扣留,重则被处以巨额罚款。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
  • 2025 - 09 - 26
    报关单的“成交方式”应如何填写呢?下面为大家介绍出口企业四种常见的报关模式。1.EXWEx Works(工厂出货价)交货地点:卖方在工厂、仓库等指定地点即完成交货。卖方:仅提供货物和商业发票,不负责装货、出口清关、运输或保险。买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运输方式:任何方式(海运/陆运/空运等)。特点:卖方责任最小,适用于外贸经验不丰富的企业。2.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交货地点:指定了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承担出口清关、货物至装运港的费用及装船费用。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保险及进口清关。运输方式:海运或内河运输。特点:卖方不负责运输和保险,买方需自行安排。3.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交货地点:指定的装运港。卖方:出口清关、支付运费并购买最低险别。买方:承担货物装船后的风险,负责进口清关。运输方式:海运...
  • 2025 - 08 - 20
    年终奖怎么发放更省税?下面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对比说明。一、年终奖发放的计算方法1.单独计税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注:截止日期2027年12月31日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单独计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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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6 - 30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5〕58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加强政务服务系统集成,为“个转企”提供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助力提升转企后内部管理水平和合规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同时,加大对“个转企”发展的培育支持,有效降低转换成本,服务更多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二、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一)优化登记注册流程。登记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通过直接变更或者“注销+设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个转企”登记。采取直接变更方式转企的,登记机关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其登记档案和年度报告等材料并入新设企业予以保留;符合要求的,保留其字号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不变并且符合企业设立要求的,可以免予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采取“注销+设立”方式转企的,登记机关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和企业设立登记;鼓励各地合并办理两次登记,实现申请人提交一次材料即办结所有事项。(二)加强涉税信息共享。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要求,个体工商户依法在税务部门完成清税后,由税务部门向登...
2025 - 06 - 21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旅客办理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指南》。该《指南》有中、英、俄、法等14种语言版本,介绍了离境退税的退税物品、退税条件、退税币种、退税办理流程等内容。我们将相关内容制作成了电子书,方便大家阅读学习,快收藏起来吧!如何获取电子书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电子书
2025 - 06 -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CN/EN)Value-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The Value-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opted at the 13th Ses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14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December 25, 2024, is hereby promulgated, effective January 1, 2026.第四章 税收优惠  Chapter IV Tax Incentives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前款规定的起征点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rticle 23 A small-scale taxpayer shall be exempted from VAT if it has a taxable transaction and the sales amount does not reach the threshold for levying VAT; if the sales amount has reached the threshold for levying, VAT shall be computed and...
2025 - 06 -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CN/EN)Value-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The Value-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opted at the 13th Ses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14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December 25, 2024, is hereby promulgated, effective January 1, 2026.第二章 税率 Chapter II Tax Rates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除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九: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
2025 - 06 -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CN/EN)Value-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The Value-added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opted at the 13th Session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14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December 25, 2024, is hereby promulgated, effective January 1, 2026.第一章 总则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条 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Article 1 This Law is enacted in order to improve upon the value-added tax ("VAT") system conducive to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regulate the collection and payment of VAT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axpayers.第二条 增值税税收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Ar...
2025 - 06 - 11
山东“税关协作”优化出口税收服务监管2025年06月10日版次:01        作者:记者 郭勇 黄卫华本报讯(记者郭勇 黄卫华 通讯员张秀坤 孙仕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与济南海关联合召开“税关协作”工作交流座谈会。会上,双方围绕强化数据应用分析、联合打击虚假贸易、加强出口企业服务监管,各自介绍了采取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并围绕加强税收与海关数据共享、联合开展风险研判、加强报关行货代行监管以及联合开展政策落实效应分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初步确定了进一步协同优化服务监管质效的重点内容。2024年11月,山东省税务局与济南海关签署“税·关信用通”合作项目协议,明确双方在企业信用管理、风险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深化协作,着力打造“税·关”合作标准化、可复制的首创新质模板,丰富对高资信经营主体的政策供给,健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山东税关合作半年多来,双方互换出口企业数据信息10余批次、1000余户,在丰富对高资信经营主体政策供给的同时,构建起风险数据应用管理闭环,形成出口风险联防联控合力。近期,济南海关通过对山东省税务局传递的一批涉税风险企业进行排查,发现30余户存在监管风险,立即在海关布控查验、违法证据固定等方面采取了防范措施,及时阻断了出口风险。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双方将在助力高资信企业高质量发展、联合打击虚假贸易等方面,持续加强沟通协作,深化数据共享,实现政策叠加,共同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5 - 06 - 10
年终奖该怎么筹划节税?今天都给大家说清楚了!01恭喜!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底公告中明确: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3、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热点问答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2、取得的半年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 、我有一笔年终奖,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发放,能不能合起来算作“全年一次性奖金”?答: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同月份的奖金不能合并为一次。4、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
2025 - 06 - 10
自2019.12.1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率先在自贸区试点取消审批。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九条。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自此,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企业自动获取进出口权!(仍需办理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  第三章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五章 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章 对外贸易秩序  第七章 对外贸易调查  第八章 对外贸易救济  第九章 对外贸易促进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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