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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2 - 08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引》)。新版《指引》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下重要的知识产品之一,旨在为我国“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涉税政策、管理、服务内容索引与辅导,帮助纳税人在海外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构建增长友好型环境、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天带你了解: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之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 2025 - 02 - 0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二、纳税人应当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材料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预...
  • 2025 - 02 - 0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号  2025年2月1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仅无益于解决自身问题,也对中美正常经贸合作造成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
  • 2025 - 01 - 24
    公司减资,如何财税处理?减资交税有两个前提:第一:公司注册资本既有实缴,又有认缴,在减资的时候,实缴的部分减了,认缴的部分也减了,那就会存在实缴注册资本减资。第二个: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金减资的时候再分配了未分配利润,那就有需要交税的可能。到底减资、撤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需要区分个人股东减资和法人股东减资。   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需要区分情况。(一)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注意: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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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2 - 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现将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通知如下:一、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离境港名单见附件。二、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运输企业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运输工具为火车班列或铁路货车车辆。三、出口企业。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并且在海关备案(失信企业除外)。四、危险品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五、办理流程。(一)启运地海关依出口企业申请,对从启运港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生成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二)海关总署按日将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启运港退税标识)通过电子口岸传输给税务总局。(三)出口企业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出口企业首次申请办理退税前,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启运港退税备案。(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信息、税务总局清分的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信息和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五)启运港启运的出口货物自离境港实际离境后,海关总署按日将正常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总局按日将已退税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反馈海关总署。(六)货物如未运抵离境港不再出口,启运地或经停地海关应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由海关总署向税务总局提供相关电子数据。上述不再出口货物如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出口企业应补缴税款,并向启运地或经停地海关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货物已补税证明。对已办理出口退...
2024 - 11 - 26
关键词:瑞典 法国 关联交易 转让定价方法 利润转移一、案例简介SKF集团是一家专门生产球轴承和密封件的瑞典跨国公司,A公司是SKF集团设立于法国的大尺寸工业球轴承生产制造公司。A公司生产的成品直接出售给SKF集团内的销售公司,再由这些关联销售公司出售给给第三方客户。A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瑞典母公司按月确定,母公司在保证集团公司整体3%毛利率的基础上确定A公司的销售价格。根据该定价策略,A公司的销售价格无需考虑其生产成本,因此,A公司自2005年以来大部分年度处于亏损状态(仅2008年盈利),而SKF集团整体的利润率维持在6%-14%。二、争议焦点根据法国《税收法典》第57条,对于非独立(受其他企业控制)或控制境外企业的法国居民企业,其利润被间接转移到境外的(如通过降低销售价格、提高采购价格或其他任何方式),应将被转移的利润确认至法国公司并交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和法国税务机关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A公司是否存在上述隐蔽性利润转移,即A公司的长期亏损是否合理。法国税务机关认为,A公司不是SKF集团中承担重要功能风险的核心企业,其在经营中出现长期亏损的情况不合理。法国税务机关认为,应以交易净利润法调整A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使其净利润率保持在2.5%左右(法国税务机关对A企业2009年和2010年度开展审计调查并下达调整通知书,调整后的净利润率为2009年2.33%、2010年2.62%)。A公司认为其亏损存在合理理由。一是产品交易模式是B2B,而B2B模式下最重要的是产品质量,而非营销推广职能,且A公司在该领域拥有超过80年的专业知识,因此A公司承担的功能十分重要,需要对应承担相应风险;二是企业产品所处市场小众,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需求萎缩,所有客户不超过15个,叠加原材料钢材价格上升是A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而不是SKF集团的转让定价方法。对于法国税务机关下达的调整通知书,A...
2024 - 11 - 25
关键词:英国 美国 税收协定 缔约国居民 消除双重征税抵免一、案例简介A公司是英国居民企业,B公司是美国居民企业,两公司均为一家英国公司的子公司,同属一家美国集团。2003年6月,A公司和B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了有限合伙企业。同月,A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规定:“除非公司所有已发行的普通美元股份和所有B公司的普通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否则公司股本中的美元股份不得被转让。”B公司对其公司注册证书也增加了相应的限制股份转让条款。双方的上述修改致使A公司的股票被“合订”(Stapled)到B公司的股票上。根据美国税法有关规定,A公司被视为美国的国内公司就其全球所得在美国缴纳所得税。本案中,A公司从上述有限合伙企业取得利息收入,并在美国缴纳了联邦所得税。A公司主张,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股票“合订”使其在税务处理上被视同为美国国内公司,负有“全面”(Full)纳税义务,因此也应将其视为美国税收居民,依照英美税收协定有关规定,在英国抵免因取得该笔利息收入在美国缴纳的所得税。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认为,A公司不符合判定为美国税收居民的条件,不能依据英美税收协定享受税收抵免,故拒绝了A公司的申请。初审裁判庭(the First-Tier Tribunal)驳回A公司有关税收抵免的诉讼请求,上级裁判庭(the Upper Tribunal)则支持了A公司的诉请。后HMRC又向上诉法院(the Court of Appeal)提起上诉,上诉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作出裁决,支持了HMRC的主张,裁定A公司不能依据英美税收协定享受税收抵免。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A公司是否可依据英美协定第四条规定判定为美国税收居民,进而判断其是否有权享受税收抵免。英美协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就本协定而言,“缔约国一方居民”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公民身份、管理机构所在地、注册所在地,或其他...
2024 - 11 - 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步扩大至全国。试点推行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效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样式见附件1)  三、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四、数电发票的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的后两位,第3-4位代表开票方所在的省级税务局区域代码,第5位代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为顺序编码。  五、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对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可以暂不提供服...
2024 - 11 - 1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现就调整铝材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 6386762751628369641617862.pdf2.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6386762753363698532876368.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4年11月15日如需讨论,欢迎致电400-007-3066合伙人办公室。
2024 - 11 -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11月13日
2024 - 11 - 0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员范围。本通知所称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二、关于支付标准。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三、加强主动告知。对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    四、优化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关于停缴情形。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强化风险防控。各地要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做好资金测算,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平稳可持续。要根据政策调整完善风控规则,通过数据比对核查,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和防范,加强对短期参保骗领待遇、减员不离岗套保等情形的甄别,落实风控规则嵌入系统。对于存在欺诈风险的,要加强核查,严格审核,对冒领、骗领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人力...
2024 - 11 - 06
天气渐凉,供暖季来了!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国家出台政策,对为居民供热采暖的供热企业给予减免税支持,相关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一图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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