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与新规
      • 2023 - 11 - 09
        1.请问我们在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有什么税收优惠吗?答: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2.对于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有具体规定吗?答: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或限额,按附件规定执行。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3.如果销售数量超出了优惠限制,该如何纳税呢?答: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4.境外旅客需要申请离境退税的话,要满足什么条件?答: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5.咱们上海市最近有推出离境退税的优化措施吗?答:为提升本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集中办理方式的便利度,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并增设集中退付点。  一、优化“即买即退”集中...
      • 2023 - 10 - 31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 2023 - 09 - 10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2023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师者,人之模范也。”值此教师节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教育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向广大教育工作者致敬!【增值税】张老师:我是一名教育机构的老师,所在机构提供考试、招生等服务,在增值税方面我们享受怎样的优惠政策呢?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政策依据】1.《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增值税政策延伸】一、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八项二、政府...
  • 洞察未来
      • 2022 - 03 - 09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直接有效的办法,实际上也是“放水养鱼”、涵养税源,2013年以来新增的涉税市场主体去年纳税达到4.76万亿元。从直播中得到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了一批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具体内容如下文。  1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一方面,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也要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以稳定市场预期。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以有力提振市场信心。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退税减税这项关键性举措落实到位,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2推进财税金融体制...
      • 2019 - 03 - 27
        关于个税:这个通知您给员工发了么?2019年正式实施的,个税六项专项扣除,这项你知道了吗?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实务理解1.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2.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不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孩子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如】孩子6月大学,考取研究生,7-8月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9月入学当月才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3.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可以申报扣...
      • 2019 - 08 - 02
        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其中,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
      • 2019 - 08 - 02
        2019清查开始!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一、2019年税务稽查比例提高,重点打击偷漏税! 2019年各种税收优惠不断,程序不断简化,同时税务稽查也越来越严厉了! 1、2019年,税务稽查力度加强!税收稽查抽查比例提高,重点打击偷税漏税行为!2、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委共同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二、2019私户避税走不通了,多家企业被查被罚! 案例一: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案例二: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被罚将近24万: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经查,该公司当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2,219,332.08元,确认成本1,813,269.08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6,063元,应追缴当年度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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