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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1 - 02
    案例背景与问题在商业活动中,股东出资是公司资本形成的基础,也是公司债务清偿的重要来源。然而,当股东声称已完成出资,但转账记录未明确标注为“股东投资款”,且未在公司工商登记中公示时,这种出资是否有效?特别是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时,法院会如何认定?本文将结合最高院的真实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案例介绍案例名称:股东出资证明及转账备注争议案具体案号:(2024)最高法民申4492号案件事实公司基本情况: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包括乙、丙、丁三人,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27年4月10日。借款与债务:2022年,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债权人甲借款5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然而,借款到期后,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追加被执行人:债权人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在执行过程中,甲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遂申请...
  • 2025 - 01 - 01
    青岛市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缴费基数)今日起开始申报啦申报范围: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保险等险种的各类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均在申报范围内。申报时间:企业单位: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1月1日至1月19日申报口径:(一)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构成按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现有政策执行。(二)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退休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工资申报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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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9 - 2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的需要和特点,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支持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二、加大产业整合支持力度  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上市公司的整合。完善股份锁定期等政策规定,支持非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的同行业、上下游吸收合并,以及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支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开展多层面合作,助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三、提升监管包容度  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发现和竞争磋商中的作用,支持交易双方以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等多元化的评估方法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作价。综合考虑标的资产运营模式、研发投入、业绩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可比交易定价情况等,多角度评价并购标的定价公允性。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购买资...
2024 - 09 - 27
为帮助企业深入准确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旨在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提供详实办税指导。我们将指引内容梳理为思维导图,今日发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
2024 - 09 - 24
中国人民银行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性,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
2024 - 09 - 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4〕38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办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推送指引,优化事前提醒    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共享,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跨区住所变更登记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主动向纳税人推送跨区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提醒纳税人查询办理未办结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同步向税务人员推送限时办理提示,督促限时办结。    二、细分不同场景,提速事中办理    (一)优化未结事项办理。申请跨区迁移的纳税人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对依纳税人申请办理的事项,即时推送纳税人确认是否继续办理,纳税人选择继续办理的,税务机关应限时办结;纳税人选择不再办理的,税务机关应立即终结该涉税事项。对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事项,按规定限时办结。    (二)简化发票使用手续。对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纳税人,信息系统自动将其发票额度转至迁入地。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的,在省内迁移时,可线上变更税控设备信息,无需在迁出地税务机关缴销税控设备;在跨省迁移时,可线上远程注销税控设备,直接向迁入地税务机关领用税控设备,或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三)分类处理涉税风险。纳税人存在未完成风险任务的,税务机关对低风险的即时办理迁移手续,将风险任务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继续处理;税务机关对中、高风险的按规定限时完成风险应对,及时办理迁移手续。    (四)优化退税办理环节。纳税人存在多缴税款的,信息系统自动提醒办理退税,对选择在迁移前办理...
2024 - 09 - 18
大额维护费 背后藏玄机2024年08月20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作者:薛心韦 吕陆野 余言楼看着企业的发票数据,检查人员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家加油站规模有限,并且已投入使用,按照业内常规,后续应没有多大建筑维护工作量,为何企业会产生近千万元建筑管理维护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三稽查局),查办了一起企业虚开发票、隐匿收入逃避纳税违法案件。检查人员经核查确认,M加油站检查期内,共隐匿租金收入2550万元未依法申报;接受两家建筑材料经营部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90份,涉及金额828.58万元。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第三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款207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12万元的处理决定。因案件涉及虚开发票金额已达到刑法追责标准,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蹊跷的大额维护费2023年5月,第三稽查局接到风险管理部门传递的疑点线索:辖区一家名为M加油站的企业在2022年8月—2023年3月的经营时间段内,接受G建筑材料经营部、X建筑材料经营部开具的金额高达800多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双方业务存疑,具有虚开发票嫌疑。接到线索信息后,该局立刻组织检查人员对M加油站等相关经营主体的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检查人员发现,M加油站注册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为王某。在2022年10月之前,企业一直处于零申报状态。2022年10月之后,企业申报租金收入1000万元,缴纳增值税50多万元,但未预缴所得税。税务登记信息显示,G建筑材料经营部、X建筑材料经营部均成立于2022年6月,经营部负责人分别为张某和刘某。但比较特别的是,两家经营部不仅成立时间接近,而且注册地址相同。在对M加油站票流数据进行梳理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加油站于2022年8月起多次接受G经营部、X经营部开具的品目为建筑维护管理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7个月的时间内,共接受发票9...
2024 - 09 - 17
深评协关于开展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为评估目的资产评估业务的风险提示深评协函[2024]31号        全体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简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实缴注册资本也能作假!花2000元买的软著,轻松评估到500万元,增值2499倍完成实缴》(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发现:不少中介机构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广告,宣称可以不用真实出资,而是花很少的钱购买软著或专利,再评估增值几百倍至几千倍,作价入股完成实缴注册资本。      结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和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特提醒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开展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为评估目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工作中关注如下事项:      一、对存在“花很少的钱购买软著或专利,再评估增值几百倍至几千倍,作价入股完成实缴注册资本”相关风险的资产评估业务,请谨慎承接。        二、在开展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关注但不限于:     (一)严格遵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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