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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2 - 08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引》)。新版《指引》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下重要的知识产品之一,旨在为我国“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涉税政策、管理、服务内容索引与辅导,帮助纳税人在海外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构建增长友好型环境、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天带你了解: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之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 2025 - 02 - 08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指引》)。新版《指引》作为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下重要的知识产品之一,旨在为我国“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涉税政策、管理、服务内容索引与辅导,帮助纳税人在海外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构建增长友好型环境、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天带你了解: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之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 2025 - 02 - 0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二、纳税人应当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相关材料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预...
  • 2025 - 02 - 0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号  2025年2月1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仅无益于解决自身问题,也对中美正常经贸合作造成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皮卡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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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1 - 11
(一)青岛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3.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三)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申报印花税。需要注意的是,若电子税务局无“营业账簿”税目,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征纳互动-人工服务”增加税目后再申报。
2025 - 01 - 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4年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3.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4.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5.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6.济仁慈善基金会  7.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8.澜之教育基金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三、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4年12月31日
2025 - 01 - 06
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如何申报? 线上渠道:企业可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在线填写或下载《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申报表》模板,填报完毕并导入成功后,完成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线下渠道:持填写完毕的《单位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板(excel格式)及《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职工个人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原件前往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办理单位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2025 - 01 - 05
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的租金收入是否可以分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因此,企业一次性取得的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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