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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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化一: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书面通知即可新《公司法》第84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可以制约,如相关企业有限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2变化二:转让未实际出资的股权需要对受让人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新《公司法》第88条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眼见公司经营不善,将手中认缴的股权转让给缺乏履行能力的人,是常见的逃避债务手段,这一套路在新法出台后将被限制。3变化三:股权、债权也可以用以出资新《公司法》第48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出资。股权、债权等财产性权益可以用以出资,这对鼓励、扩大投资主体有积极意义。但在这里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1、出资的股权、债权由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债权无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债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债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股东拿股权出资本质上就是股权转让,但股权转让个税当下就要缴税,而通过股权出资的方式个税5年内可以递延,但通过股权出资也会存在其他风险,以后的文章中再展开。4变化四:股东认缴出资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新《公司法》第4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对于2024年7月1日前成立的公司,市监局给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