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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7 - 19
    为进一步提升海关执法统一性和依法行政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第198、240、262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240号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60号公布)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一)相关条款。第十四条 海关对中国船级社检验的集装箱有权进行复验,并可以随时对中国船级社办理海关批准牌照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签发批准牌照管理不善的,海关将视情决定是否停止授权其签发海关批准牌照。第二十六条 暂时进境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应于入境之日起...
  • 2024 - 07 - 18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7号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修订条款,现就提高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二、从澳门经“一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执行;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
  • 2024 - 07 - 17
    6385760883146221937367146.pdf6385760883710385467356370.pdf
  • 2024 - 07 - 1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现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8〕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
  • 2024 - 07 - 15
    原告:无锡某某木业公司。被告:滕某某。被告:万某某。无锡某某木业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30万元,股东为滕某某、万某某,分别认缴出资18万元、12万元,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39年8月31日前,实缴出资额均为0元。2023年7月25日,法院作出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9月19日,作出XX号决定书,指定XX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管理人。02  原告诉求无锡某某木业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滕某某向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缴纳出资款18万元;2.请求判令万某某向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缴纳出资款12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滕某某、万某某系无锡某某木业公司股东,分别认缴出资18万元、12万元,认缴出资期限为2039年8月31日前,均未实缴出资到位。现无锡某某木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已被法院受理,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管理人有权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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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1 - 08
为进一步便利外国人申请来华签证,外交部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表进行了优化。此次优化共涉及7个大项,15个子项,主要涉及申请人教育背景、家庭信息、旅行经历等,减少了文字性填报内容,比如,申请人国际旅行经历从五年缩短为一年,教育背景调整为只填报最高学历等。申请人填表时间将大幅缩短,办理来华签证将更加便捷。新版签证申请表将于2023年9月20日正式上线。外交部将持续推进中外人员往来便利化,服务国内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3 - 11 - 07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023 - 11 - 06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中国外交部是《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并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及部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或各相关地方外办网站查询。中国附加证明书将使用贴纸形式,加贴银色国徽印鉴。中国外交部以及各相关地方外办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http://consular.mfa.gov.cn/VERIFY/。居住国外人员可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官网查询相关信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截至2023年10月23日)、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名单详见:https://www.fmprc.gov.cn/web/wjbxw_new/202310/t20231023_11165858.shtml
2023 - 11 - 06
我们常常会在日生活中听说、或是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有谁移民了,有谁拿到绿卡了,有谁加入某国籍又或是有谁获得了某个国家的永久居留权。那么,“移民”“绿卡”“外国籍”“永久居留权”这些词语都该怎么理解,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直接给大家奉上纯干货,一次搞懂!不同概念●永久居留许可 指个人得到许可永久居留于某地的权利,但不一定享有公民权。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称作“永久居民”。●绿卡 绿卡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因为最早美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是一张绿色的卡片,由于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证被称为“绿卡”,故绿卡在不少地区成为永久居留许可证的代名词。可以理解为:永久居留许可=绿卡。在中国俗称“五星卡”,在美国俗称“绿卡”,加拿大俗称“枫叶卡”,其他国家有不同的称呼,但意思都是一样。●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发放给本国公民(citizen)或国民(national)的一种旅行证件,用于证明持有人的身份与国籍,以便其出入本国及在外国旅行,同时亦用于请求有关外国当局给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护。护照关系到在国外所受合法保护的权利与进入本籍国的权利。护照在一个国家内部也可以被当成身份证件而使用。护照=国籍。拿哪个国家的护照,就是哪国人。有些国家允许多重国籍,但中国不允许,所以一旦拿了其他国家的护照,就等于放弃了中国国籍。●长期居留许可:在中国,外国人需要申请居留许可才能长期合法停留和居住在中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国人需要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和补发。此外,也可以通过申请外国人居留证件转变停留为居留的方式来获得居留许可证。这种方式适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才、投资者或出于人道等原因确需由停留变为居留的外国人。这些外国人可以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
2023 - 10 - 31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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