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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5 - 21
    背景:某信息技术公司于2018年由两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股东A掌握了核心技术和客户资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B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该公司聘用了一位专职会计,专职会计在日常的工作中存在着对两位股东委派的工作及账务处理不客观不中立的情况,对待不同股东持有不同的态度,损害了实际控制人的正当利益。实际控制人认识到了客观中立的重要性,因为决定将财务工作进行外包,交给独立的第三方打理。经过朋友推荐,公司选择了百福润财税咨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服务经过:百福润的专业财税顾问了解到企业的痛点后,在工作中秉持“公正”的视角,深入企业一线,实地拜访实际控制人,耐心倾听、细致调研,只为精准把握企业运营脉络与财务管理诉求。 基于此,设立财务工作流程,保障各环节平稳过渡、无缝衔接,为财务工作筑牢根基。同时,高效整合财务数据,为企业管理呈上精准“导航仪”,决策有了坚实依据。 在应收款项管理...
  • 2025 - 05 - 21
    麒麟君在某次给客户培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随手搜集了一些近几年各地税务稽查局公布的关于研发加计的违法案例,违法手段花样繁多,但都没有逃过税务局的法眼。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真实情况可能是妖魔鬼怪太多,法师虽然道行高深手法精妙,但人手不足精力有限,故而只能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再结合麒麟君自身审计生涯中经历的项目,有些纳税人违规享受研发加计的手法还不如这些稽查案例中高明呢,不由为之捏一把冷汗。奈何世道如此泥沙俱下,麒麟君位卑言轻,只能借此平台将这些案例摘录于此。如今风向转变,研发加计一定要慎之又慎,知己知彼好自为之。1.包税三稽罚﹝2024﹞9号违法事实:1.经我局检查,你公司2021年四个研发项目(锭模改造项目、矿热炉加料、送料系统改造项目、矿热炉出铁口疏通及铁液清渣项目、合金锭出模系统改造项目)实质为物理性质变化,不应有硅石、焦粉、重晶石、氧化皮、钢屑、电极糊等原材料及对应电费的投入,立项报...
  • 2025 - 05 - 20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档案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密码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档案局、市场监管局、密码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等问题,2022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合...
  • 2025 - 05 - 1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
  • 2025 - 05 - 15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一起以天津宏杰商贸有限公司为首的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经查,天津宏杰商贸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出口买卖合同、以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及运输单据、成立空壳企业为自己虚开等手段,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稽查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定性为骗取出口退税,依法追缴出口退税款共计1371.49万元,停止为该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三年。公安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实际负责人刘某执行逮捕。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绕道“千里之外”出口的货物发布时间:2025-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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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1 - 16
小伙伴们注意啦!税务局已正式发布通知,社保缴费工资申报不容有失。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或申报信息有误,导致社保费未足额缴纳,不仅要承担相应责任,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滞纳金。一起来看看吧!                                                        不延期!1月31日截止                                                            这项申报必须完成                                                            近期,多地通知开始申报2025年的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一、申报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5 - 01 - 15
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4〕2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 政  部2024年12月20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答记者问2025年1月3日 来源:会计司为进一步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民非会计制度》)。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修订《民非会计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答:2004年制定发布的《民非会计制度》,是我国首次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民非组织”)制定的会计制度,填补了我国会计制度的一项空白,对规范民非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民非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民非组织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回应了实务关切。近年来,民非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以及民非组织的自身业务活动发生了一些变化,有必要及时修订完善《民非会计制度》,解决实务问题,助力民非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修订《民非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社会组织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党中央的决策...
2025 - 01 - 14
收到风险提示:“等等再看”不如主动解决2025年01月03日版次:07        作者:实习编辑 程煜■编辑手记“经税收大数据分析,我们发现您存在以下涉税风险”“纳税人您好,经××税务机关大数据比对分析,你单位企业所得税申报成本费用存在疑点。”在编辑本期稿件的过程中,我查阅了一些与风险任务推送有关的资料,也与部分企业财税负责人作了一些交流,发现企业财税负责人收到风险提示后主要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主动解决,另一种是“等等再看”。就此问题,我请教了多位业内专家,比较一致的答复是:“等等再看”不如主动解决。那么,企业应该如何“主动”呢?——核查已提示风险。当企业财务人员收到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后,应及时查证税务机关提示的风险是否真实存在。一种可行的做法,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模块,找到“待办事项提醒”板块推送的具体风险事项,对企业异常事项进行逐一排查。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操作指引为例,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项中点击办理,查看具体异常事项,比如“企业取得有销无进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税前扣除风险”等。企业在查看具体风险点后,应及时对相关发票、会计账簿信息、合同等进行核查。同时,企业财务人员应通过仔细研读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查证对应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出现错误,并及时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反馈确认。——化解争议风险。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对于税务机关推送的税务风险可能持不同意见。对此,企业应该保持积极应对态度,尤其要避免出现“不认同就不处理”的情形。实务中,企业应该从政策规定、交易实质、具体数据等多个方面,研究税务机关的提示是否准确,确认是否由于政策理解不到位、交易性质判断不正确或计税基础有错误等自...
2025 - 01 - 11
(一)青岛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2.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3.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三)电子税务局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申报印花税。需要注意的是,若电子税务局无“营业账簿”税目,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征纳互动-人工服务”增加税目后再申报。
2025 - 01 - 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4年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3.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4.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5.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6.济仁慈善基金会  7.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8.澜之教育基金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三、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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