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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1 - 24
    公司减资,如何财税处理?减资交税有两个前提:第一:公司注册资本既有实缴,又有认缴,在减资的时候,实缴的部分减了,认缴的部分也减了,那就会存在实缴注册资本减资。第二个: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金减资的时候再分配了未分配利润,那就有需要交税的可能。到底减资、撤资如何进行税务处理?需要区分个人股东减资和法人股东减资。   一、个人股东减资撤资需要区分情况。(一)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需要交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注意: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
  • 2025 - 01 - 24
    01新公司法的13项股东连带责任1.公司纵向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新法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横向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新法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公司人格否认中的连带责任【新法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有限责任公司先公司交易中的连带责任【新法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5.股份有限公司先公司交易中的连带责任【新法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
  • 2025 - 01 - 24
    如今很多代理记账机构乱象频发,税务局正式作出明确了:禁止机器人报税!禁止个人代理记账!税务局提示禁止使用机器人报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发布《关于禁止使用报税机器人温馨提示》。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指出,根据省局对电子税务局近期流量监控的情况显示,发现报税机器人采用”网络爬虫技术“或破解验证码等方式,对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极为频繁地模拟登录、模拟申报等操作。不但极大地霸占了正常带宽,严重地影响了电子税务局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而且未经河北省税务局许可即在开展批量报税业务,可能产生申报数据错误,存在企业数据安全泄露的风险,并进一步影响全省的税收征管数据质量。鉴于非法的报税机器人和破解验证码批量模拟登录申报等业务可能给全省纳税人正常申报纳税造成的严重影响,为了还大家一个稳定的申报环境,通知如下:一、严禁任何纳税人或代理机构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使用报税机器人或破解验证码方式进行批量申报缴税...
  • 2025 - 01 - 23
    享受内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 2025 - 01 - 22
    公司利润分配如何正确财税处理?一、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我们以案例来说明:梅松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0万元,本年税后净利润1900万元,公司的董事会决定按8%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将未分配利润由所有者权益转为负债。最后,股东会批准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账务上如何处理?1、借:本年利润   1900万    贷:利润分配    1900万提取盈余公积金额如下:法定盈余公积=1900×10%=190万元;任意盈余公积=1900×8%=152万元;盈余公积总额=190+152=342万元2、借:利润分配 342万元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90万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152万梅松公司可向投资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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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2 - 04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适用本办法。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第三条 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管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以及其他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机构。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任职或受雇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以及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其他人员。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以实名制为基础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和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业务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规范税务人员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交往行为。 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违规干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活动。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工作人员对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  第二...
2024 - 12 - 04
252.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涉及哪些税费?发布时间: 2024-11-15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涉及哪些税费?答: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可能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提供不动产转让、出租,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安保服务的征收率为5%,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除上述以外的收入按照3%征收率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附加税费: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2.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印花税: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需要注意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区分项目进行征收。(一)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收入不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收入4000元以上: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2万元的,预扣率20%;...
2024 - 12 - 03
近年来,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长疲软,为帮助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外贸挑战,税务部门出台了一揽子稳外贸政策,持续优化服务、坚持创新举措、切实强化监管,助力出口企业健康稳定发展。青岛市税务局于11月12日下午14:30至15:30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互动交流专区-在线访谈栏目举办“出口退税提质增效 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在线访谈,第二税务分局姜阳副局长将与广大纳税人围绕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助力外贸发展新举措等内容与纳税人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主题:“出口退税提质增效 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在线访谈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下午14:30至 15:30嘉宾:第二税务分局 姜阳副局长主持人:2024-11-12 14:30:06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出口退税提质增效 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姜阳副局长就出口退税相关事项与网友在线交流!姜阳副局长:2024-11-12 14:30:58各位网友,大家好! 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姜阳,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近年来,青岛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支持外贸的职能作用,以外贸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服务举措,落细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提升出口退税效率,积极运用“无纸化”、“非接触”、“容缺办”系列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实现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整体提速,对高信用企业推行“即报、即审、快退”。2024年1-10月,全市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以内,远低于6个工作日的全国标准。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助力外贸新业态发展等内容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地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出口退税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安安:2024-11-12 14:43:11我公司是做跨境电商出口...
2024 - 12 - 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现将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通知如下:一、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离境港名单见附件。二、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运输企业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运输工具为火车班列或铁路货车车辆。三、出口企业。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并且在海关备案(失信企业除外)。四、危险品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五、办理流程。(一)启运地海关依出口企业申请,对从启运港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生成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二)海关总署按日将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启运港退税标识)通过电子口岸传输给税务总局。(三)出口企业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出口企业首次申请办理退税前,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启运港退税备案。(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信息、税务总局清分的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信息和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五)启运港启运的出口货物自离境港实际离境后,海关总署按日将正常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总局按日将已退税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反馈海关总署。(六)货物如未运抵离境港不再出口,启运地或经停地海关应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由海关总署向税务总局提供相关电子数据。上述不再出口货物如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出口企业应补缴税款,并向启运地或经停地海关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货物已补税证明。对已办理出口退...
2024 - 11 - 26
关键词:瑞典 法国 关联交易 转让定价方法 利润转移一、案例简介SKF集团是一家专门生产球轴承和密封件的瑞典跨国公司,A公司是SKF集团设立于法国的大尺寸工业球轴承生产制造公司。A公司生产的成品直接出售给SKF集团内的销售公司,再由这些关联销售公司出售给给第三方客户。A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瑞典母公司按月确定,母公司在保证集团公司整体3%毛利率的基础上确定A公司的销售价格。根据该定价策略,A公司的销售价格无需考虑其生产成本,因此,A公司自2005年以来大部分年度处于亏损状态(仅2008年盈利),而SKF集团整体的利润率维持在6%-14%。二、争议焦点根据法国《税收法典》第57条,对于非独立(受其他企业控制)或控制境外企业的法国居民企业,其利润被间接转移到境外的(如通过降低销售价格、提高采购价格或其他任何方式),应将被转移的利润确认至法国公司并交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和法国税务机关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A公司是否存在上述隐蔽性利润转移,即A公司的长期亏损是否合理。法国税务机关认为,A公司不是SKF集团中承担重要功能风险的核心企业,其在经营中出现长期亏损的情况不合理。法国税务机关认为,应以交易净利润法调整A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使其净利润率保持在2.5%左右(法国税务机关对A企业2009年和2010年度开展审计调查并下达调整通知书,调整后的净利润率为2009年2.33%、2010年2.62%)。A公司认为其亏损存在合理理由。一是产品交易模式是B2B,而B2B模式下最重要的是产品质量,而非营销推广职能,且A公司在该领域拥有超过80年的专业知识,因此A公司承担的功能十分重要,需要对应承担相应风险;二是企业产品所处市场小众,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需求萎缩,所有客户不超过15个,叠加原材料钢材价格上升是A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而不是SKF集团的转让定价方法。对于法国税务机关下达的调整通知书,A...
2024 - 11 - 25
关键词:英国 美国 税收协定 缔约国居民 消除双重征税抵免一、案例简介A公司是英国居民企业,B公司是美国居民企业,两公司均为一家英国公司的子公司,同属一家美国集团。2003年6月,A公司和B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了有限合伙企业。同月,A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规定:“除非公司所有已发行的普通美元股份和所有B公司的普通股同时转让给受让人,否则公司股本中的美元股份不得被转让。”B公司对其公司注册证书也增加了相应的限制股份转让条款。双方的上述修改致使A公司的股票被“合订”(Stapled)到B公司的股票上。根据美国税法有关规定,A公司被视为美国的国内公司就其全球所得在美国缴纳所得税。本案中,A公司从上述有限合伙企业取得利息收入,并在美国缴纳了联邦所得税。A公司主张,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法,股票“合订”使其在税务处理上被视同为美国国内公司,负有“全面”(Full)纳税义务,因此也应将其视为美国税收居民,依照英美税收协定有关规定,在英国抵免因取得该笔利息收入在美国缴纳的所得税。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认为,A公司不符合判定为美国税收居民的条件,不能依据英美税收协定享受税收抵免,故拒绝了A公司的申请。初审裁判庭(the First-Tier Tribunal)驳回A公司有关税收抵免的诉讼请求,上级裁判庭(the Upper Tribunal)则支持了A公司的诉请。后HMRC又向上诉法院(the Court of Appeal)提起上诉,上诉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作出裁决,支持了HMRC的主张,裁定A公司不能依据英美税收协定享受税收抵免。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A公司是否可依据英美协定第四条规定判定为美国税收居民,进而判断其是否有权享受税收抵免。英美协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就本协定而言,“缔约国一方居民”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公民身份、管理机构所在地、注册所在地,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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