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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 - 04 - 25
    随着2021年5月31日国家全面放开三胎政策,这也带来了一系列很现实的问题,会计就要休产假了相应的工作该怎么安排?再招聘一位新员工吗?但是专业人才真的很难找,也很难短期内培养出来。再就是若老员工休完产假回来后又该如何安置?......这是让很多企业都头疼的问题。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这些现实的问题,既能让会计安心休产假,又能让公司财务工作顺利进行,百福润财税咨询特别推出产假财税外包产品。二十一年的服务老品牌,值得信赖。产品简介产品名称:产假财税外包服务期限:以三个月为单位,具体期限可以根据会计人员产假的时间长短进行量身定制。服务流程:我们的专业财税人士会和企业决策层、会计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对接,详细了解企业账务情况,保证代理记账期间公司账税处理的规范性和延续性,待企业会计人员休假结束后,我们再将账务进行全面细致的交接。品质保证:百福润会在企业需要的时刻迅速补位,为客户及休假会计人员排忧解难。以...
  • 2024 - 04 - 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为目录)和有关事项。一、许可证的申领(一)2024年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共43种,详见目录。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目录内所列货物的,应向商务部或者商务部委托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二)出口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香港)、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煤炭、原油、成品油(不含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锯材、棉花的,凭配额证明文件申领出口许可证;出口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的,凭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申领出口许可证。(三)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第二款所...
  • 2024 - 03 - 05
    个体户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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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18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2025年前,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11月11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发布了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清单)。享受主体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适用条件“零关税”原辅料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中的原辅料消耗:※ 生产自用※ 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1. “零关税”清单实施的时限到什么时间?答: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直到全岛封关运作前。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将于2025年前,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2. “零关税”原辅料免征哪些税?答: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3. “零关税”原辅料如何管理?答:“零关税”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的商品可以享受“零关税”政策。清单内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4. “零关税”原辅料中的零部件如何管理?答:在原辅料“零关税”政策项下进口的零部件,应当用于航空器、船舶的维修(含相关零部件维修)。具体包括:(一)用于维修从境外进入境内并复运出境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二)用于维修以海南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三)用于维修在海南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运公司所运营的以海南省内港口为船籍港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5. “零关税”原辅料生产自用如何管理?答:“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
2019 - 03 - 27
关于个税:这个通知您给员工发了么?2019年正式实施的,个税六项专项扣除,这项你知道了吗?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实务理解1.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2.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不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孩子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如】孩子6月大学,考取研究生,7-8月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9月入学当月才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3.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4.寒暑假等假期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不中断享受。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填写信息表时,寒暑假等假期不要填终止受教育时间,只要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5.孩子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只要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6.在境外学校接受...
2019 - 03 - 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当地适用税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应税土地所在地县级行政区的现行适用税额。    二、按照《耕地占用税法》第六条规定,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百分之一百五十。    三、按照《耕地占用税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免征、减征耕地占用税的部分项目按以下口径执行:    (一)免税的军事设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所列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具体包括: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二)免税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内专门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场所。    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老年...
2019 - 09 - 17
来源:宁波税务、扒开税雾由智造好会计(ID:Brighture)整理发布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阅读者参考,具体以相应法规及当地行政机关判定结果为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百福润财税咨询(Brighture Accounting & Tax)成立于2003年,是全球第12大会计机构KRESTON国际成员所(在全球125个国家设有200多家成员所),百福润在上海、青岛两地设有办公室,专业人员近70人,常年为多家中外企业提供财税相关服务。同时,有16年经验的百福润亦是:➢ 中国银行信用评级审计机构准入成员单位;➢ 中国石油内审服务商、稽核服务商;➢ 海关第三方稽查入围单位;➢ 政府颁发的中小企业“财税外包”产品金牌服务企业……服务领域:财税外包、代理记账、出口退税、财税咨询、人事代理,审计、尽职调查,公司设立与变更、收购与兼并、企业清算服务等。联系电话:上海公司  021-68907629                青岛公司   0532-85979808
2019 - 08 - 02
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其中,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
2019 - 08 - 02
企业向个人私户打钱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分红、报销、工资薪酬、个人给企业提供了货物、劳务、服务。那么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各类款项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税收风险呢?今天就给大家做一些分享!无法取得扣除凭证的风险钱是你企业的一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为货币资金,你的资产支付出去了,资产减少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那么肯定你要么负债减少,要么所有者权益减少,所有者权益减少和分配利润无关的话,那肯定会体现在利润表的成本费用中去。既然钱花出去是用于成本费用开支,那么取得合法的扣除凭证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取得这些凭证一方面是会计核算的需要,你需要各种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原始凭证附件来记账,另一方面,你需要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来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那首先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性让人怀疑,另一方面所得税上也面临着无法扣除的损失。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一方面很难要到扣除凭证,一方面对于不同业务取得什么样的扣除凭证很多人也比较模糊,而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也不容忽视。那我们应该取得什么样的扣除凭证呢?这个其实要根据支付款项的性质来决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1、对于向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支付款项来说。如果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我们要么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发票,要么满足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以凭借载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的内部凭证作为扣除凭证。所以,要么取得个人代开的发票。要么自制内部凭证。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自制内部凭证的使用问题,切记不能超纲。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对支付个人款项的扣除凭证取得问题开了一个方便之门,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支付方可以以内部凭证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千万不要有这个方便之门而大行方便,随意乱用。这里主要风险点在于对于个人按次还是按...
2019 - 09 - 17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错开、补开发票问题    1.A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A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在税控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按照正确税率开具发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在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在4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5.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答:上例纳税人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2019 - 08 - 02
2019清查开始!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一、2019年税务稽查比例提高,重点打击偷漏税! 2019年各种税收优惠不断,程序不断简化,同时税务稽查也越来越严厉了! 1、2019年,税务稽查力度加强!税收稽查抽查比例提高,重点打击偷税漏税行为!2、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委共同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二、2019私户避税走不通了,多家企业被查被罚! 案例一: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案例二: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被罚将近24万: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经查,该公司当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2,219,332.08元,确认成本1,813,269.08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6,063元,应追缴当年度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案例三: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黄先生,2013年至2014年期间,担任本辖区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883018元,占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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